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已委托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保靖县旺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人造石墨预碳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向公众公开《保靖县旺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人造石墨预碳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全本,公示如下:见附件。
保靖县旺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人造石墨预碳化生产线建设项目报批前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