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吉首公路加油站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凤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人:吴恒平
3、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5274309219
4、建设地点:吉首市寨阳乡曙光村(E109.688851542,N28.310654554
5、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6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已压缩)验收:吉首市公路加油站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