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已委托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湖南永顺经济开发区猛洞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向公众公开《湖南永顺经济开发区猛洞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全本
湖南永顺经济开发区猛洞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