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龙山县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龙山县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陈工
3、联系电话:15674322067
4、地址:湖南省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竹园社区垃圾填埋场旁(E109.454412814,N29.436210314)
5、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