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已委托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花垣县疾控中心业务楼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向公众公开《花垣县疾控中心业务楼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全本和公参,见下文。
花垣县疾控中心业务楼迁建项目报告书 (报批稿).pdf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