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龙潭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全本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花垣县龙潭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花垣县龙潭镇中心卫生院
2、联系人:肖工
3、联系电话:13574350817
4、地址:花垣县镇龙潭镇龙潭村
5、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1、验收:花垣县龙潭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会后修改、全本公示).pdf
1、花垣县龙潭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