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张桑高速永定服务区Ⅰ区、Ⅱ区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璨18674886586
3、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桥头乡桥头村樊家岗组永定服务区Ⅰ区、Ⅱ区
4、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