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永顺县地利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永顺县地利物资有限公司
2、联系人:吴工
3、联系电话:17369423637
4、地址:永顺县灵溪镇石堤村四组(中心经纬度109°48′52.45722″,28°57′26.15293″)
5、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3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6、附件
(1)验收报告全本: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KibPaPCXE8yMHURAAR8Rw 提取码:bdhb;
(2)验收意见: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0vUfiUXjp6WdnyOlAd3ow 提取码:bdh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