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的要求,湖南酒鬼酒馥郁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2万吨/年大曲项目(重大变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酒鬼酒馥郁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2万吨/年大曲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单位:湖南酒鬼酒馥郁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位置:湖南省湘西高新区三层坡,张社大道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37′48.688″,北纬28°12′19.252″。
建设内容:现因工艺发生变动,由全自动生产线变更为部分自动化部分人工操作,导致员工人数增加,导致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其余不变,不新增用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酒鬼酒馥郁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西高新区三层坡,张社大道西侧
联系人:曹满 联系电话:1867434715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技术单位: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蒙工 联系电话:1590742582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结束。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湖南酒鬼酒馥郁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