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有关规定,吉首第 一初级中学已委托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吉首市第 一初级中学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现向公众公开《吉首市第 一初级中学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本,公示稿如下:
环评:吉首市第 一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报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