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已委托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吉首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向公众公开《吉首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全本,公示文本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2n2FNObOJn7FpvFUhZnYg 提取码:zyh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