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吉首市广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米粉车间建设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吉首市广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肖工
3、联系电话:13574350817
4、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兔岩村四组岩场(E109°42′41.164″,N28°15′51.553″)
5、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6、公示文本: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0GfkN7FwJOdG0Wju2nfAg ,提取码:x1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