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已委托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花垣县长丰尾矿库铅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现向公众公开《花垣县长丰尾矿库铅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如下。见附件。
花垣县长丰尾矿库铅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重大变动).pdf